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富强、、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
当前位置: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公报2022年政府公报第3期部门文件
南宁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南宁市长期护理保险护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南医保规〔2021〕4号)
为规范南宁市长期护理保险护理管理,健全完善我市长期护理保险相关配套管理办法,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南宁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实施意见》(南府规〔2021〕3号)等文件精神,现将《南宁市长期护理保险护理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第一条为规范南宁市长期护理保险(以下简称长护险)护理管理,保障长护险重度失能人员基本护理需求,推动我市长期护理服务体系建设和发展,根据《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7号)和《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南宁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实施意见》(南府规〔2021〕3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经我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以下简称医保经办机构)、长期护理保险承办机构(以下简称长护险承办机构)记录备案,并与我市长护险协议定点护理服务机构(以下简称定点护理机构)签订相关管理合同,为享受长护险待遇人员提供南宁市长护险基础护理服务项目和服务内容的人员(统称为长护险护理)。
(一)在我市定点护理机构提供入住机构护理和机构上门护理服务工作,并与其所在机构签订有劳动、劳务等相关隶属管理合同的人员(以下称为社会护理员)。
(二)由重度失能人员或其委托代理人指定,具有提供全日制居家(或上门)长期护理服务能力并与定点护理机构签订定向护理劳务合同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重度失能人员之亲属、朋友、护工、保姆等,以下统称为专属护理员)。
(一)获得相关技能等级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社会护理员及专属护理员应当获得养老护理员、家政服务员、病患陪护、老人照料等护理服务相关技能等级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
不具备前述条件的,应当参加我市医保经办机构、长护险承办机构统一组织的长护险护理上岗培训,通过考核获取相应服务资格,具体规定由市医保经办机构另行确定。
(二)获得技能培训合格证明。社会护理员及专属护理员应当获得定点护理机构颁发的技能培训合格证明。
第五条首次申请从事长护险护理服务、更换定点护理机构或暂停服务1年以上再次申请从事长护险护理服务的人员,需向所在定点护理机构提出长期护理服务的申请,并提交以下资料:
第六条医保经办机构负责建立统一的长护险护理信息库,定点护理机构负责将资格审查通过的长护险护理基本信息如实录入信息库,未纳入信息库的人员不得从事长护险护理服务。
第八条每1名长护险护理只能与1家定点护理机构建立护理劳动或劳务合同关系,在定点护理机构的综合管理下开展护理服务活动。
第九条长护险护理应当遵守长护险相关制度和政策规定,并接受监督检查,严禁长护险护理从事不符合规定的护理技术性操作、医疗护理活动。
定点护理机构应当加强对专属护理员护理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在相关护理劳务合同中明确服务对象、权利义务及违反合同应当承担的责任,约定服务范围、服务项目和结算方式等内容后实行合同管理,保证其护理服务水平与社会化评价一致。
第十条长护险护理发生不能继续从事相关护理服务的情形时,其所在的定点护理机构应当在三日内将退出情况报长护险承办机构,终止其长护险护理服务资格,并及时在长护险管理系统中进行长护险护理注销操作。
第十一条定点护理机构负责机构内长护险护理的统筹调配,合理分派任务,准确记录服务日志。长护险护理因主观原因中断或不能继续提供护理服务时,由所在定点护理机构负责为其办理相关服务中断或终止手续,主动协调其他长护险护理继续为失能人员提供护理服务。
长护险护理应当积极配合所在定点护理机构做好服务失能人员的接续工作,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岗。因擅自中断服务遭到定点护理机构、失能人员及其委托代理人投诉的,一经核实,除按照相关合同、协议约定处理外,医保经办机构取消其长护险护理服务从业资格,三年内不得纳入我市长护险护理范围。
第十二条定点护理机构应当建立长护险护理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工作任务和具体要求,规范护理的服务行为。
第十三条长护险护理应当按照重度失能人员或其委托代理人所选择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频次、服务时长执行服务。
第十四条对重度失能人员提供机构上门护理的,定点护理机构、长护险承办机构应当通过上门、电话调查等多种方式对长护险护理的护理服务行为进行跟踪管理。
第十五条由定点护理机构派出的上门护理,应当在失能人员身体状况发生变化时,及时告知其监护人或家属。
第十六条长护险护理在护理服务中得悉重度失能人员的隐私,不得泄露,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七条长护险护理应当与定点护理机构共同做好重度失能人员的护理服务工作。医保经办机构与长护险承办机构对失能人员护理服务情况进行调查和稽核时,长护险护理应当予以配合,并有义务提供相关资料,不得弄虚作假。
第十八条专属护理员应当服从所在定点护理机构的工作安排,明确定向护理服务对象后,不得从事入住机构护理和其他机构上门护理工作。专属护理员因主观原因中断或不能继续提供护理服务时,应当提前与失能人员或其委托代理人进行充分沟通,相关规定按照本办法第十一条处理。
第十九条重度失能人员因康复、住院、死亡等原因暂停或终止长护险待遇享受资格的,其长护险护理应当立即如实告知定点护理机构,定点护理机构应当及时在系统中进行重度失能人员的待遇暂停或人员注销的操作。
第二十条定点护理机构对失能人员建立护理服务档案,包括但不限于护理服务计划、服务记录执行情况和服务满意度情况等;长护险护理应当如实、详细记录护理服务内容,不得伪造护理服务记录,不得变相增加重度失能人员的个人经济负担。
第二十一条医保经办机构及长护险承办机构应当定期举办针对长护险护理护理服务技能、职业道德和相关政策法规的培训,将人员的培训情况纳入对所在定点护理机构的考核。适时建立长护险定点培训机构制度,推动长护险护理岗前培训、继续教育的体系化建设。
第二十二条定点护理机构按规定组织参加医保经办机构、长护险承办机构统一组织的长护险护理护理服务技能培训。负责拟定本机构护理职业技能培训内容及相关考核内容,报长护险承办机构备案后定期举办长护险护理的培训,建立培训档案。
长护险护理应当按规定参加定点护理机构组织的职业道德和业务培训,每年培训时长不低于20课时(每小时为1个课时),增强服务意识,不断提高业务技能水平,确保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的护理服务。
第二十三条长护险护理应当接受其所在定点护理机构的日常考核及医保经办机构、长护险承办机构的定期考核与监督,对考核不合格的人员责令其立即整改,拒不改正或不服从管理的,取消其长护险护理服务从业资格,三年内不得纳入我市长护险护理范围。
第二十四条医保经办机构、长护险承办机构应当将护理考核纳入长护险定点护理机构管理协议,明确定点护理机构对长护险护理的管理责任,并将考核结果与保证金以及定点护理机构评定挂钩。
第二十五条医保经办机构对长护险护理违规产生的护理服务费用不予支付;造成基金损失的,由其所在的定点护理机构负责追回损失;情节严重的,按规定追究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第二十六条医保经办机构通过设立意见箱、监督投诉电话或网站、发放调查问卷等监督措施,及时掌握长护险护理为失能人员服务的情况;定点护理机构应当将本机构长护险护理的个人信息和服务规范在显要位置公布,公开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两年。本办法出台前已经纳入管理而未取得有关证书的长护险护理,应当在本办法施行之日起三个月内参加相关培训并获得有关证书。到期未取得有关证书的,取消纳入长护险护理范围。
为深入推进南宁市长期护理保险(以下简称长护险)制度试点,完善围绕长期护理保障各项制度配套,保障长护险重度失能人员基本护理需求,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南宁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实施意见》(南府规〔2021〕3号),南宁市医疗保障局制定《南宁市长期护理保险护理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现将《暂行办法》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按照国家扩大长护险制度试点有关工作部署,经过审慎务实的研究,2021年3月1日起,南宁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群已试点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运行近8个月以来,我市从制度框架、政策配套、经办服务、规范管理等方面展开积极的探索,长护险制度保障覆盖约全市152.41万参保职工(其中在职职工127.41万人,退休职工25万人),全市依申请实施评估3487人,其中2689人符合享受待遇的标准;累计受理定点机构准入评估申请110笔,87家护理服务机构符合准入条件,涵盖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和居家护理服务机构等多种服务主体,登记备案长期护理1330人。长护险制度的建立对我市参保长期重度失能人员长期护理需求带来的家庭经济、事务双重负担有所减轻,进一步规范长期护理服务行为,推动长期护理服务产业形成,带动一批护理服务机构丰富长期护理服务市场供给,形成良性的竞争和有益互动,进一步推动了我市长期护理服务制度化、标准化建设的进程。
(一)《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7号)
(三)《南宁市医疗保障局 南宁市财政局 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南宁市民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 南宁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南宁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南医保规〔2021〕1号)。
(一)符合试点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7号文件第三条第(八)项指出,要进一步探索完善对护理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的协议管理和监督稽核等制度,引入和完善第三方监管机制,加强对经办服务、护理服务等行为的监管。南府规〔2021〕3号文件第五条第(四)项指出,鼓励具备条件的医药卫生院校、培训机构参与培养失能护理,推进长护险失能护理规范化上岗,提高护理服务质量,培养组建一批具有较高服务水平的失能护理人才队伍,培育建立一批具备专业服务能力的护理服务机构,推动长护险事业良好发展。
(二)是规范长期护理服务行业发展的重要支撑。长护险在南宁市落地实施以来,护理服务机构及行业得到蓬勃发展,全市医保经办机构和承办机构累计受理定点机构准入评估申请110笔,经过严格的审核,有87家护理服务机构符合准入条件,通过率为79%,在核验过程当中,部分机构由于设施条件、服务能力、制度管理及人员配置无法满足要求,故未能通过定点资格审核。由于长期失能人员的长期护理需求的特殊性,市场上缺乏统一的长期护理准入规范和长期护理技术服务规范,护理服务技能依靠服务机构自行组织的培训考核,服务质量得不到保证,进而影响参保人员享受优质、专业护理服务保障的权益,影响长护险制度的施行。同时,由于长期失能人员的特殊性,长期护理紧缺等现实困难,导致失能人员家庭经济和事务性负担日愈繁重。因此,修订符合我市实际、满足长护险制度运行需求的长期护理管理办法的必要性尤为紧迫。
当前,部分先行试点城市已经出台针对长期护理的管理办法,如苏州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等4部门于2018年5月8日出台《关于明确苏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居家护理服务机构和条件的通知(试行)》(苏人保医〔2018〕19号),对从事长期护理服务的人员提出持证上岗、签订劳动合同、信守职业道德、无犯罪记录、无精神疾病和各类传染病等条件;天津市医保局等4部门于2021年6月7日出台《关于长期护理保险居家护理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长期护理的准入范围,对规定期限内未获得培训合格证书的米乐m6平台官方版,需要参加培训并获得有关证书,到期未获得相关资格证书的,取消纳入长期护理范围。此外,青岛市作为第一批国家长护险制度试点城市,以地方标准的形式出台《长期护理保险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标准》,为从事长期护理保险照护工作的人员提供依据,有利于长期护理保险服务的规范化、标准化发展,有利于提升照护人员的护理服务水平。
本办法的管理目标是保障我市享受长护险待遇人员获得安全、规范、有效的长护险基础护理服务项目和服务内容,巩固长护险制度社会化服务支撑,避免发展成福利化的制度,m6米乐官网app登录对提供长期护理服务的人员提出具体要求。
本办法适用于经我市医保经办机构、长护险承办机构记录备案,并与我市定点护理机构签订相关管理合同,为享受长护险待遇人员提供南宁市长护险基础护理服务项目和服务内容的人员(统称为长护险护理)。
包括在我市定点护理机构提供入住机构护理和机构上门护理服务工作,并与其所在机构签订有劳动、劳务等相关隶属管理合同的人员(社会护理员)及重度失能人员或其委托代理人指定,具有提供全日制居家(或上门)长期护理服务能力并与长护险定点护理机构签订定向护理劳务合同的人员(专属护理员)。同时,年龄在65岁(含)以下,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主要考虑:1.合理区分家庭照护和专业护理的功能定位,进一步优化长期护理服务资源的配置,确保长期护理保险重度失能人员获得专业、优质的长期护理保障,同时,为促进长期护理服务资源社会化运用提供保障。2.按照《劳动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和《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第一项的规定,男工人与男职员年满六十岁,女工人与女职员年满五十岁,应该退休并可以享受退职养老补助费。据此,男性农民满六十周岁,女性农民满五十周岁,可视为“无劳动能力”。结合最新老年人划分标准,考虑长护险护理的年龄放宽到65岁;同时,重度失能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极差,抵抗力弱,所以提供长期护理服务的人员必须保证“身体健康,无任何传染性疾病”。
明确了长护险护理依托定点护理机构管理的具体要求,明确了医保经办机构、长护险承办机构、定点护理机构对长护险护理的管理责任。对管理对象提出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岗的管理要求。
长护险护理应按期参加定点护理机构组织的职业道德和业务培训,每年培训时长不低于20课时(每小时为一个课时),主要考虑:量化培训时长有助于保证的护理技能得到优化及便于考核。m6米乐官网app登录
对既往已经纳入管理的护理与本办法不一致的,设置三个月过渡期,逐步规范。主要考虑推进本办法落地的衔接稳定、平稳过渡。
自2021年3月1日我市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以来,南宁市医疗保障局紧密围绕党中央、国务院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决策部署,不断完善管理措施和服务队伍建设,建立健全适应南宁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人口老龄化趋势的长期护理保障制度体系,推动全市大健康产业发展和长期护理服务产业形成,我市近152万参保职工因此受益。截至目前,m6米乐官网app登录我市纳入定点管理的护理服务机构达87家,登记管理长护险护理1330人,涵盖了医疗机构、养老机构、护理机构、社区卫生服务站、乡镇卫生院等多种服务主体,初步形成了长护险护理服务体系,较好缓解了失能人员家庭长期护理服务需求带来的经济和事务负担。
随着试点工作的不断深入,定点护理服务机构作为长期护理服务的提供方,长护险护理作为长期护理保障政策施行的参与者,医保经办机构和长护险承办机构加强对定点服务机构和长期护理费的管理,关系到制度政策的落地和护理服务的品质。因此,为稳妥推进南宁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简称长护险)试点,规范南宁市长护险护理服务行为,保障长护险重度失能人员基本护理需求,推动我市长期护理服务体系建设和发展,根据《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7号)和《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南宁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实施意见》(南府规〔2021〕3号),南宁市医疗保障局制定了《南宁市长期护理保险护理管理暂行办法》(简称《暂行办法》)。
规范长护险护理的准入管理,一是明确了我市长护险护理与定点护理服务机构建立劳动或劳务关系,签订劳动或劳务合同,由用人单位统一管理。二是明确社会护理员和专属护理员的定位,合理区分家庭照护和专业护理的功能定位,进一步优化长期护理服务资源的配置,确保参保重度失能人员获得专业、优质的长期护理服务保障,引导定点护理服务机构规范长护险护理服务从业人员的准入管理,为促进长期护理服务资源社会化运用提供保障。三是明确提出长护险护理持证上岗、接受专业技能培训的要求,为从业人员掌握相应的职业技能提供保障。
为破解长期护理服务供给“市场化”、“专业化”的难题,通过规范从业人员准入管理和技能培训的措施,进一步提升参保人员获得长期护理服务的可及性。
《暂行办法》第五条至第二十一条明确了长护险护理依托定点护理机构管理的具体要求,明确了医保经办机构、长护险承办机构、定点护理机构对长护险护理的管理责任。对管理对象提出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岗的管理要求,规定长护险护理因擅自中断服务遭到定点护理机构、失能人员及其委托代理人投诉的,一经核实,除按照相关合同、协议约定处理外,医保经办机构取消其长护险护理服务从业资格,三年内不得纳入我市长护险护理范围。
对长护险护理实行统一规范的管理制度,协调各方力量引导和加强护理服务行业自律的形成,提升的能力和水平,为失能人员提供更好的长期护理服务。
长护险护理的培训考核包括定点护理服务机构内部组织的培训、考核以及医疗保障经办机构、长护险承办机构组织的培训、考核。《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提出长护险护理应按期参加定点护理机构组织的职业道德和业务培训,每年培训时长不低于20课时(每小时为一个课时),主要考虑建立量化培训时长有助于保证的护理技能得到优化,便于考核。
南宁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坚持社会保障互助共济的基本原则和发展理念,在统筹社会各方力量合力解决长期护理需求矛盾的路径上深入探索,目标是将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立完善成为一项定位清晰、补位性强的社会保障制度,为失能人员家庭提供保障待遇和服务供给的双重支持米乐m6平台官方版。需要全社会的积极参与、大力支持和包容理解。